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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调函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地区、部门或国有单位之间为了人才流动而互致的公文。
商调函一般采用规定格式,具体有以下内容:发函单位名称、字号、文号、受函单位名称,商调函模板商调理由、商调事项、发函日期等。
档案因个人需要转到外省或外地(市)的,首先得确认档案是否在省(市)人才交流中心,然后凭档案转入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(如人才交流中心)开具的商调函,才能把档案转出。
商调函一般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异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,调档函一般是单位向另一单位开具的,两者只是名称不同而已,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。
商调函过去由劳动人事局统一印制,全国基本相同,人才中心有现成的表格。
因工作需要,拟商调 同志到我办工作,如贵单位同意,按第 项办理:
一、该同志,因确有实际困难,要求到你单位工作,经研究同意其要求,特致函联系,如同意安排,请函复。
二、现寄去该同志的档案材料,请予审阅,能否安排,望速函告,如安排不了,请即将档案退回。
三、如你们同意调来我单位安排,请将该同志的人事档案材料及其它调动手续一并寄来我公司。
六、经研究,该同志暂时无法安排工作,现将其档案材料退回,请查收。
七、我单位 ( )字第 号函于 年 月 日已发往你处,至今未见复函,请速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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